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塑造校园优秀典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与范围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类科研活动、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优秀毕业生根据学生就读期间的综合测评分值总成绩与排名情况进行评定,且毕业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须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两次(项)以上,且原则上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列本专业(专业方向)前15%。
4.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须曾获校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两次及以上,且原则上要求综合测评成绩列本专业(专业方向)前30%。
5.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其英语统考成绩原则上须达到以下要求:
(1)艺术类专业学生须达到英语三级统考合格标准;
(2)英语专业的学生须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合格标准;
(3)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须达到英语六级统考425分(含);
(4)除艺术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专业外的学生须达到英语四级统考425分(含)。
6.积极就业,主动面向基层就业。
二、评选名额及分配
各班具体申报名额见下表,学院学工办将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最终确定6名省级优秀毕业生、17名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班级 | 可申报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 可申报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 |
14汉语言文学 | 3 | 7 |
14传播学 | 3 | 7 |
16汉语言3+2 | 1 | 4 |
三、评选程序
根据省级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由毕业生本人申请,班委、班主任(研究生可由辅导员)评议、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最终确定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表彰奖励
1.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浙江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统一颁发“浙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浙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3.学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五、相关要求
请各位同学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册以电子稿形式报至学生工作办公室,文件名必须注明:省优(或校优)-班级-姓名。
学工办联系电话:86843473,E-mail:zstuslcxcxy@163.com,联系人:丁华萍。
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8年 1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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